今天我的錢包不見,因為遺留了在洗手間。想當然立即不見了,地點在元朗的千色廣場。
說實話,不是想說什麼抱怨不幸的話,只是希望如果在網的各位曾試過拾到別人錢包又不交給警察的話.......
請把錢包掉進郵筒,那樣便會被警察拾到,然後通電物主取回,不要那樣沒公德心的掉入垃圾筒,要錢的可以把錢取走,但其他證件別人還是有用的,拿走錢就把錢包掉入郵筒吧!
別點進來,沒心情寫任何野。